本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业务范围(国内、涉外、涉港澳台)

1、证明法律行为。包括双方签订的合同、协议;单方的委托、赠与、遗嘱、声明等;财产的分割转让;债务的履行;拍卖、招标投标、评奖等竞争行为等。

2、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。包括公民的出生、死亡、学历、经历、婚姻、亲属关系、未受刑事处罚等;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、章程、资信情况和财产的清点、评估和清算;不可抗力事件;继承权确认;文件上的签名和印鉴等。

3、办理与公证相关的法律事务。包括证据保全;代写法律文书;解答法律咨询;保管遗嘱或其他文书;根据当事人申请,监督公证事项的履行和调解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;承担公证顾问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。

4、办理提存。赋予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效力。

5、根据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国际惯例,办理其他公证事务。